跨境电商新政明年元旦实施 适用范围新增22个城市

  • 2018-12-14 12:18
  • 环球网

  近期,记者获悉,为做好跨境电商监管过渡期后政策衔接,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自 2019年1月1日起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

  据了解,最新的《通知》核心信息大概包括以下几点,从明年1月1日起,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而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

  将政策适用范围从之前的杭州等15个城市,再扩大到北京、沈阳、南京、武汉、西安、厦门等22个新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城市。

  (原标题:跨境电商新政明年元旦实施 适用范围新增22个城市|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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