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局:启动在京注册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工作

  • 2018-10-11 10:12
  • techweb

  据悉,此次自查主体为收到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北京互金整治办”)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事实认定整改通知书》、2016年8月24日前设立且从事网络借贷业务、尚在正常运营的机构。

  同时,自查报告原则上应于2018年9月30日前提交,最迟不得晚于2018年10月15日。自查业务为截止到自查报告提交之日上月月末的机构存量业务。

  (原标题:北京金融局:启动在京注册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工作|科技圈)

头条推荐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