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捡到手机索要2000元酬金不成 把手机摔了

  • 2018-10-10 11:52
  • 新华社

微博网友将经过公布在微博上,引起了网友的讨论。

网络配图

图片转自微博网友@你一定来自那温郁的南方

相关法律

  遗失物如果是物主遗忘,拾获者成立善意占有,不能获得该物的所有权,物主向拾获者讨要的,应该偿还。但分两种情况:

  价值比较小的财产,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物主有权基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要求拾获者偿还。

  价值比较大的财产,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网友的怒点被引燃

  事件曝光后,大量网友对其行为进行谴责!基本认为500元的感谢金已经非常高了。何况手机根本不是她的。

  @jlp:耳钉、项链、手镯、玉镯,可见这大姐并不缺钱,缺的是仁慈善良之心和对法律的公然践踏。

  @音欠歆:手机是你捡到的,怎么感觉成了你自己的私有财物了似的,一把年纪了觉得害臊不?

  对此你怎么看?

  (原标题:大妈捡到手机索要2000元酬金不成 把手机摔了|大妈|小芳|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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