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五环之歌》被指侵权 岳云鹏方面:和此事无关

  • 2018-10-07 11:37
  • 中国新闻网

岳云鹏(资料图) 骆云飞 摄

  中新网客户端6月20日电(记者 张曦)据北京海淀法院消息,因为一首广告曲《新五环之歌》,改编者岳云鹏等被起诉侵犯《牡丹之歌》的改编权。对此,岳云鹏经纪人独家回应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称岳云鹏与此事无关。

  记者了解到,因认为“美团”的广告曲《新五环之歌》侵害了《牡丹之歌》的改编权,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该广告曲的改编者岳云鹏、广告制作者北京赞意互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和“美团”运营商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余元。

  原告认为,三被告为追求商业利益,共同侵害其音乐作品的改编权,尤其是岳云鹏,将《牡丹之歌》一再改编,并长期、广泛地用于商业用途,严重侵犯了原告合法利益。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标题:《新五环之歌》被指侵权 岳云鹏方面:和此事无关|改编权|广告|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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