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派起诉小米:称侵犯其三项发明专利

  • 2018-10-11 16:56
  • 环球网

  根据民事起诉状,原告诉称被告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通天达通讯电子有限公司以及小米之家商业有限公司深圳第一分公司生产、许诺销售、销售侵权产品等行为侵害原告三项发明专利权:(1)专利号为ZL200610034034.8名称为「移动通信终端的协同方法及其界面系统」的发明专利权;(2)专利号为ZL201210250264.3名称为「终端和应用程序的新事件的处理方法」的发明专利权;及(3)专利号为ZL201210064396.7名称为「终端和应用图标的管理方法」的发明专利权。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许诺销售或销售涉嫌侵害原告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和被告四连带赔偿原告因专利侵权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以对被告侵权所得利润进行审计的结果为准。

  (原标题:酷派起诉小米:称侵犯其三项发明专利|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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