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完全放开了新能源乘用车指标的应用标准和数量

  • 2019-08-02 09:04
  • TechWeb

6月30日,海南省公安局发布通知。在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全省完全放开了新能源乘用车增量指标的资质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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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原文如下:为了贯彻《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文件的精神和《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推广2019年行动计划》的要求,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增强市场消费的活力,合理满足需求群众和企业购买汽车。经省政府同意,新能源乘用车现已上市。增量指标申请(注册登记QSF-2019-280003)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从2019年7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全省将全面放开新能源乘用车增量指标的资质和数量。申请新能源小巴增量指标的单位和个人的资格和数量不受《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限制,可以根据需要申请新能源小巴增量指标。

2.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海南省乘用车控制管理信息系统(www.hnjdctk.gov.cn)或当地监管服务窗口申请新能源乘用车增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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