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成为14万家以上教培企业注销注销注销下的新趋势?

  • 2021-08-18 17:20
  • 第一财经

在超过14万家教培企业被取消和注销的情况下,“一对一”是新趋势吗?

作者:吴思敏

“半个多月来,我每天都跑几趟,早上坐北林区的头等舱,坐地铁换乘公交车,下午去十几公里外的城北另一个班。”

徐岷在Xi安从事校外英语培训多年。回忆起一个多月前的日子,她有一种与世隔绝的感觉。“按照过去的暑假,我应该在市中心的培训机构待一天,有2~3节大班。”

这一系列变化正是因为《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于7月24日发布实施而产生的。明确现有学科培训机构统一注册为非营利组织;学科培训机构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营。

随后,以在线教育为主的平台机构和综合性头部企业损失惨重,股价暴跌、业务转型、裁员退租的声音相继传出。据天空调查数据显示,截至目前,2021年教培相关企业注销或撤销数量超过14万家,较2020年同期增长约34.59%。

与此同时,家长对优秀的需求涌入一对一教育市场。除了徐岷,越来越多的从业者开始了“一对一辅导”的新征程,一对一培训也嗅到了商机。然而,这一领域的有力监督随之而来。

8月17日,《家庭教育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草案第二稿拟将《家庭教育法》修改为《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家庭教育服务机构为非营利性。也就是说,要杜绝家庭教育中营利性培训的“漏洞”。

欢迎有力监督

“双减”实施后,乘着K12学科辅导机构业务萎缩的“东风”,一对一培训如雨后春笋般遍地开花,但在发展过程中却屡屡“踩线”。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董胜祖近日评论称,在“双减”新形势下,出现了一些一对一培训的新变种,需要特别警惕这种培训模式的常态化和拓展化。“教培机构由阵地战向游击战转变,这是目前需要规范的领域。”

为严厉打击以“家教”“私教”为形式的营利性校外培训,北京等省市提出要持续加强检查,全面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的监管,严肃查处无照违法培训行为。

近日,北京市教委在其官网更新了《关于近期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发现问题的通报》,其中提到“无办学许可证,违规进行纪律培训(含一对一培训)的个人”。北京市教委表示,要全面加强校外学科培训监管,严肃查处无证和违法培训行为。

在职教师的小规模家教行为也受到规范。据第一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6月份以来,河南、黑龙江、海南、广州、吉林、内蒙古、安徽、河北、江西、江苏等省份相继出台新规,或突击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8月11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专题通知,拟每半年通报一次各省“双减”工作实施进展情况。简报重点介绍了运行时间达标的学校、课后服务时间达标的学校、学科培训减少的情况

泰坤路创始合伙人、泰坤路(成都)四川坤爵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杰平在接受CBN采访时表示,将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依法设立的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界定为“非营利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可以极大地抑制资本对家庭教育服务的“异化”影响,使家庭教育服务供需回归理性。

过渡疼痛期

“过去两年,在北京很难拿到办学许可证。”在京经营一对一英语培训的企业家张骞告诉CBN,很多一对一培训机构都是靠老学员带新学员建立的口碑,家长更注重教学质量,不在乎有没有办学许可证。

但根据2017年9月1日起生效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从事教育培训的人员,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线上还是线下,都必须提前取得办学许可证。

朱杰平说,违反规定的,根据《教育法》第75条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这种“双减”意见更是直接明了,各地都没有批准新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机构。随后,“双减”正式纳入2021年

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点,多地也相继制定了限制机构数量、暂停审批校外培训机构等新规。

北京在落实“双减”工作中也明确,针对校外培训启动“三严三限”,即严管内容行为、严禁随意资本化、严控广告宣传;所谓“三限”,即限制机构数量、限制培训时间、限制收费价格。

“这就意味着,像我们这种近两年才开始从事一对一培训办学、尚未取得办学资质的小型机构,是重点整治的对象,而由于有关部门也不再办理这类证件,我们也失去了转为正规军的出路。”张倩称,她正在打算开拓编程等素质教育、生活习惯塑造等新的业务线,以规避违规经营风险。

但不同于选择转型的张倩,一些中小型教培机构和个人,面对趋严的监管,选择将大班教学模式,拆分为一对一教学,或将教学地点由租赁的教室转移至咖啡厅等公共场所。

但由于办学许可证上标注了办学地点,这也意味着,一旦离开原办学地点,即便有办学许可证的机构或个人,也处于违规经营状态。

“仍有人在踩线。”互联网教育专家、素履咨询创始人郁苗对第一财经表示,现在是校外培训转型过程中的阶段性阵痛。如果要避免教培机构从地上走向地下,乃至出现“黑市化”,短期内只能依靠加强监管。

堵不如疏

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刘林看来,不能将“一对一培训办学行为”与“一对一家教”混为一谈。

他对第一财经表示, 对于前者,属于组织化行为,应落实两方面的监管:办学资质监管和价格监管;对于后者,则属于个人劳务行为,应规范发展。

刘林认为,个人与个人设立的机构是不同的法律主体,一个人去做家教,属于个人劳务行为,属于劳动法管理的范围,权利和责任都由个人承担。如果这个人设立一个家庭服务中心,就是由社团法或者公司法来管理,权利和责任由中心来承担,而不是个人来承担。

刘林进一步表示,此次家庭教育促进法所针对的,即是机构的经营行为,如提供一对一上门家教服务的培训机构,而不是针对个人的劳务行为。此外,所谓“非营利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也不代表机构本身不能赚钱,而是指机构筹办者不能从中抽取利益。“非营利”本质上是为了确保教育的公益性,将校外辅导作为校内教育的有益补充。

而对于当下出现“高价家教”的现象,刘林认为,这是“双减”落地后,短期内供需杠杆失衡所致,随着校内课后教育的丰富和校外培训监管的推进,将逐渐回归常态化,不必过分担心。

不过,“双减”意见依然对一对一家教行为做出了限制。

郁苗对第一财经表示,由于“双减”明确了校外教培作为校内教育的有益补充地位,所以“一对一家教”作为校外教培的一种形态,需要不超前、不超纲、上课时间仅在周一至周五的晚上,而且不能晚于20点30分下课。

“限制并不意味着禁止。以规范有度的校外培训和可选择的个人家教作为校内教育的有益补充,既满足市场刚需,也满足‘双减’要求。”刘林称。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进一步对第一财经指出,一对一家教热度不减的背后,是校内教育的主阵地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与此同时,受制于教育选拔机制,家长的培优需求在当前仍客观存在。

“堵不如疏。”储朝晖称,从治理的角度来说,减少学科类培训需求才是根本。基于此,一方面要改革教育选拔和评价机制,真正为学生减负;另一方面,要逐步实现教育资源的分配公平、提高公立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均衡化水平。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许敏、张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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