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茅台铂金酒被执行433万元 系与陶瓷公司分期付款纠纷所致

  • 2021-08-13 16:05
  • 财经网

8月13日上午,财经网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贵州茅台酒厂(集团)铂金酒业有限公司近日被宜兴市人民法院列为执行人。被执行标的金额为433.8769万元。

从天眼查相关案例来看,本案疑似由宜兴金鱼陶瓷有限公司与贵州茅台酒厂(集团)铂金酒业有限公司纠纷引发.今年5月,宜兴市人民法院裁定冻结被申请人贵州茅台酒厂(集团)铂金酒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30万元或其等值财产并查封扣押。

据悉,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有限公司持有铂酒公司40%股权,为第一大股东。茅台保健酒公司是茅台集团100%控股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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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中国高管信息公开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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